現單一個管下,許多性侵害案件,也可能是兒保同仁是主責?或者性侵害防治組社工本身也沒有太多陪同性侵害偵訊筆錄的經驗 ,就自己的工作經驗簡單說明一下社工陪伴(依據性侵害防治法的18條)的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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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社工的角色
1.被害人支持者:
(1)協助被害人穩定情緒,減少壓力與恐懼,避免二度傷害。
(2)簡單說明偵訊流程(不會遇到嫌疑人、不用擔心說的話會傳出去報復等)與角色分工(偵查佐、檢察官、書記官、法警)降低他們對偵查隊及地檢署防備和焦慮。
2. 被害人權益守護者:
(1)確保被害人表達自主意見,不被強迫或誘導。
(2)若提問不當,立即向檢察官提出疑慮,保護被害人權益。
二、我們陪社工伴與安撫技巧
1. 信任建立:
使用簡單、直接語言讓被害人安心,
例如:
「做錯事情的不是我們,是嫌疑人!我們盡力而為」
「說出記得的部分就好,不知道不用猜」
「你已經非常勇敢了,講的非常清楚。如果還有想到什麼,我們事後再陳報給檢察官也可以」
2. 穩定情緒:
透過協助被害人深呼吸、眼神支持等方式安撫情緒。
3. 被害人量能觀察
尤其被害人情緒低落、反覆訊問結果品質不好、甚至他需要時間回頭看一下自己所蒐集的對話紀錄等等,社工應協調休息時間,甚至爭取下次開庭,避免過度疲勞。4. 適齡、身心狀態的溝通:
提醒司法人員使用短句、開放式提問、一句話一個問題等,避免太過複雜的問題。或給他們等待,甚至哭泣的空間。
三、司法偵訊技巧
1. 應訊技巧:
(1)進到法庭容易緊張到忘記,因此社工需要進行開庭前準備,建議被害人要有事前規劃,也備足相關證據
包含:有關於行為人對自己所發生過「性不當接觸」舒服經驗可以提前回想、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佐證此事(證人、證物、社群對話或紙本紀錄)、醫事相關報告(鑑定報告、診斷書、驗傷單等)。擔心庭上創傷反應太劇烈,可以直接打成陳報狀並簽名供庭上參考。
(2)不知道就說不知道、回答要精準不要猜(尤其人事時地物)、關於次數不確定,可以是一個區間,例如:5-10次、超過20未達30次等
(3)記下自己講的細節:
警詢筆錄後,要看地檢署跟法院的案量來看案件處理的速度。一般案件,警詢後3-12個月會進入地檢偵查開庭程序。起訴後,也是約3-12個月地院開庭。但自己2個禮拜前開會內容都會忘記了,更何況上述過程都要反覆問到事發細節。非常建議社工應該協助被害人錄音並打成議文,避免被反覆訊問過程因為忘記、創傷情緒而回答錯誤而有證詞不一致的狀況。此舉無疑給嫌疑人及司法人員不起訴的好藉口,進而喪失自己的司法權益。
2. 防止二次傷害:
出現不適當問題時,馬上介入並向偵查佐及檢察官反映,確保詢訊問過程適切且安全。
3. 協助確認筆錄:
偵訊後,陪同被害人確認筆錄內容,避免誤記或遺漏,確保準確性。事後若想補充,可以再約補訊,或提供陳報狀。
4. 善用司法詢問員:
若遇作證能力存在先天不利因素的弱勢證人兒童、身心障礙(尤其精神及心智障礙者)時,可邀請司法詢問員協助,先進行作證能力的評估,並且擔任類似通譯的角色,轉譯偵查佐、檢察官專業的刑事告訴問題來被害人理解。
5. 社工筆錄及開庭前,可以說明被害人的背景;
主責社工一定最清楚自己的案件狀況,提供司法詢問員跟司法人員被害人的身心狀況、成長背景、重大事件史、詢訊問個別需求、曾跟社工說明過哪部分案情,讓提問更貼近實際狀況。
重點提醒:全程穩定陪伴,適時介入保護,確保被害人安全且順利完成偵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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